洛阳市破产企业资产处置进展顺利第一批19户破产企业资产已成交8家12宗,交易额4804.06万元
文章来源:河南区域合作学会 添加人:xj 添加时间:2004年3月26日 08:44
如何解决破产企业资产处置问题?这既是企业产权改革中的重点,也是个难点。洛阳市通过实行“三统一”顺利地破解了这个难题。
所谓“三统一”,是指市财政、法院等多个部门抽调专人统一运作,破产企业财产和土地资产在市产权交易中心统一挂牌处置,产权交易市场统一制定处置破产企业资产交易规则。
为使“三统一”顺利进行,该市制定了处置破产企业资产新政策。主要有:整体收购挂牌资产,企业负责人重组设立新企业并继续经营的优先中标;同等条件下,破产企业职工优先受让;对土地、房产、成套设备等进行整体收购,并一笔结清收购款的,房产、成套设备在中标价基础上给予10%~15%的优惠;经过3次挂牌仍未售出的资产,土地资产由市土地开发中心收购储备,收购价在第3次挂牌价位基础上下浮20%;房产、机器设备等其他资产不再发布处置公告;中小破产企业完成改革的最低标准是:对暂不能变现的资产拿出分配方案,量化给职工,裁定终结;等等。
“三统一”消除了扯皮推诿现象和隶属关系的限制,多项优惠政策的推出,激发了投资机构的创业热情。在市产权交易中心的精心操作下,洛阳市破产企业资产处置进展顺利。截至目前,第一批19户破产企业资产已成交8家12宗,交易额4804.06万元,比交易底价增值55.39万元,增值率为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