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办企业“门槛”更低
文章来源:河南区域合作学会 添加人:xj 添加时间:2004年4月2日 08:34
从4月1日起,郑州市工商部门开始实行新的企业注册登记制度,使投资者在郑州开办企业手续更简化,“门槛”更低。郑州市工商局为此专门出台的《改革企业注册登记若干意见》。
根据《意见》,郑州市工商部门大幅下放了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权限,将原来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下、审批权限在市级工商部门的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全部下放到各区工商管理部门;在企业名称核准上,申请人可以在商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之间使用“郑州”或“郑州市”作为行政区划。内资企业注册资本可分期缴付。内资企业设立时投资人应当缴付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其余部分可由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选择一次性缴清或者分两期缴清。
这份《意见》还改革了内资企业经营范围核定方式,规定“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这意味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在允许的范围内自由选择经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