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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重道远从长计议——十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文章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    添加人:hnxxzx    添加时间:2006年3月17日 10:41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确立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一目标内容丰富、涵义深刻,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对于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无不欢欣鼓舞,各地掀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潮,农村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出现了从没有过的热气腾腾的新局面。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河南各地贯彻落实“十件实事”,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三农”工作,农业和农村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粮食产量两年大幅度增长,农业结构调整成效不凡,农民收入有了较大提高,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干群关系明显改善。这一切,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起步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收入差距加大,各地发展很不平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重道远,必须从长计议、科学规划、稳步推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立足于各地实际,切不可盲目攀比,搞“一刀切”和高标准,在这方面,我们曾经有过沉重的教训。中国农村幅员辽阔,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北方和南方、平原和山区,有不同的地域、气候条件、不同的生活习惯、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新农村建设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愿望,满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不同要求,并给予农民群众以选择权、自主权和创新的权利。把整齐划一的小别墅、高楼大院当做新农村建设和设计的惟一标准,靠行政命令强行推进,既不切合实际,也行不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科学设计、配套齐全,为农民提供安居乐业的生存环境。在新农村建设方面,我省各地已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典型。如正阳、邓州、嵩县等地在新农村建设中,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和扶贫搬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分散的自然村集中在一起,实行路通、电通、水通,闭路电视、学校、卫生所、阅报栏、文化大院等各种农民生活必需的设施配套齐全。政府还积极引导、帮助农民修建沼气池、装太阳能热水器,既节省了能源和支出,又优化了环境,深受农民欢迎。但也有一些地方缺乏规划与指导,一些富裕起来的农民虽然也盖起了小楼,但花费多、不实用、生活设施不配套,出现了用洗衣机装粮食、电视机当摆设等不和谐音。还有的地方乱搭乱建、多占耕地,村中污水横流、垃圾遍地,这些都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相去甚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新农村建设在改善农村面貌和农民物质生活条件的同时,更应该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培养新一代有觉悟、有文化、有创新精神的农民。仅仅手里有了钱、住上了小楼、修通了道路,还不是新农村建设的全部,必须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大规模地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道德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内在动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系到千家万户,不仅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也需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和经济组织对“三农”进行帮助和有偿投入,需要农民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只要我们脚踏实地,从农民最关心的问题一件一件做起,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就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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