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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可独资开办运输企业
文章来源:河南区域合作学会    添加人:xj    添加时间:2005年9月27日 08:19
    从今年起,我国允许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采用独资形式在我国境内设立道路运输企业。我国道路运输市场开放达到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最高水平。
  交通部公路司司长张剑飞在此间举行的第三届欧亚道路运输大会上作主旨演讲时进行了上述表示。他介绍说,外商可独资在我国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及汽车维修经营活动。
  依法在我国设立的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享受同样的国民待遇;鼓励外商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多种方式投资我国道路运输企业;鼓励、支持国内运输企业与欧亚毗邻国家开展国际道路运输业务,鼓励外商依法投资我国西部和东北地区道路运输业;鼓励和支持外商对我国道路运输基础设施进行投资,特别是对农村客运站和城市货运站场、货运车辆装备等基础设施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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