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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省五市首批试点流通体制改革
文章来源:河南区域合作学会    添加人:xj    添加时间:2005年3月8日 08:31
  经国务院同意,辽宁省、湖北省、厦门市、南京市、成都市、潍坊市、绵阳市等7个省市成为首批流通体制改革的试点。 

  据了解,尽管我国流通体制改革近年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国流通业的现状还不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指出,目前我国流通体制存在着市场规则不完善,市场秩序混乱;主体规模偏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市场体系缺乏长期规划;市场发育不平衡;区域、部门分割、封锁;中介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市场基础建设相对滞后;流通效率低等问题。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由商务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监会等7部委联合印发,在七个试点省市开展首批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此次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加强流通领域立法和执法工作;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开拓市场,扩大消费;搞好商业信用体系建设。 

  《方案》要求各地结合试点地区实际情况,选准改革突破口,突出重点和特色,采取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措施,抓紧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试点工作从2005年1月开始到2007年底前结束。 

  据了解,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国家七部委建立了部际协调机制,负责组织落实试点方案,研究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出台试点政策措施。商务部将在此次试点工作中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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