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规:乡(镇)、企业评先要先过环保关
文章来源:河南区域合作学会 添加人:xj 添加时间:2004年6月25日 09:40
昨日,郑州市政府出台乡(镇)和企业考核新规,乡(镇)和企业若违反环保规定,将取消当年的各项评先资格。
考核内容包括:辖区内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出境水断面水质超过标准;新上工业项目不办理环保手续,擅自新建违规项目;已关闭取缔的企业死灰复燃;本年度辖区秸秆焚烧率超过0.5%;因环境污染问题引起上访等情况以及企业在新建与技术改造项目时没有办理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不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指标等内容。如果乡(镇)或企业违反了其中的任何一项,就要被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取消该乡(镇)或企业当年的各项评先资格。
据悉,此次考核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抽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专业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