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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我省城市医疗救助全面实施
文章来源:河南日报    添加人:hnxxzx    添加时间:2006年6月7日 08:47
    日常用药负担重,门诊看病费用高,重大疾病无力治……从7月开始,困扰我省城市困难群众的就医难问题将得到缓解。
  6月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政府已正式下文,要求在6月30日之前,全省所有县(市、区)都要出台城市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从7月1日起,全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根据省政府出台的方案,城市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体。
  省政府要求各县(市、区)都要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基金。救助基金通过各级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各县(市、区)本级每年自筹的医疗救助资金不得少于20万元,省辖市财政给予补助,同时中央和省财政将根据各地财力状况、需救助对象人数和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
  省政府要求,各地城市医疗救助基金必须实行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救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等情况要通过张榜公布和新闻媒体等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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