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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公布交强险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 家用车1050元保6万元
文章来源:河南日报    添加人:hnxxzx    添加时间:2006年6月20日 08:45
    据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中国保监会19日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方案。社会普遍关注的“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其交强险费率水平为1050元保6万元。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交强险执行全国统一责任限额、统一基础费率和统一保单条款。
  据保监会公布,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19日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显示,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050元;6座以下营业出租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0元;10吨以上营业货车,交强险保费定为4480元;50CC-250CC摩托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元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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