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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房地产调控配套措施 住房结构比例达标才能开工
文章来源:河南日报    添加人:hnxxzx    添加时间:2006年7月27日 09:05
    今后,凡结构比例不达标的房地产项目,将无法获取开工许可。省建设厅7月26日下发《加强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通知》,就落实国务院有关规定,进一步稳定住房价格,合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提出了具体措施。
  住房建设规划向社会公布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抓紧编制“十一五”期间住房建设规划,在今年9月底前报省建设厅备案后(其中郑州市住房建设规划须报建设部备案),向社会公布。凡未按要求编制完成和上报备案住房建设规划的市、县,一律暂停住房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
  严控新建住房结构比例
  通知要求,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市、县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对不符合上述套型结构要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的,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核发预售许可证。
  严查违法违规开发行为
  我省将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开发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包括开发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违反设计规划中住宅层高、套内基本空间的规定,规避套型结构要求;在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反套型结构要求的行为;施工单位擅自更改设计、预留空间,改变套型建筑面积的行为;监理单位不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规划要求进行监理,致使套型结构要求没有得到落实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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