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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首份水稻保险合同生效
文章来源:河南日报    添加人:hnxxzx    添加时间:2006年5月15日 08:54
   据新华社南昌5月14日电江西省首份水稻种植保险合同日前在江西省鄱阳县乐丰镇生效,为期一年。种粮遭遇自然灾害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这表明因风险大、效益低而一度沉寂的农业保险在江西积极尝试。
  中国人保财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介绍,这家公司与鄱阳县乐丰镇镇政府签订了“水稻种植保险特别约定”保险合同,规定乐丰镇1.6万亩水稻种植以1600万元的保险金额承保给保险公司,1800多户农户成为直接受益人。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由于水灾、内涝、台风、龙卷风等自然灾害造成减产或绝收的,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农民只需交付3.2%的保险费率,即每亩32元的保费就能够获得1000元的赔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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