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经济结构发生可喜变化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添加人:hnxxzx 添加时间:2006年5月23日 08:29
历经20多年发展,广东“三农”工作正逐步走上城乡统筹、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科学发展轨道,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其中两大变化令人关注:一是农民的收入构成由单纯的以农业为主向以非农为主转变;二是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由单纯的以第一产业为主向二、三产业为主转变。数据显示,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由2000年的占37.3%提高到2005年的54.6%;全省农村劳动力二、三产业就业比重,由2000年40.6%上升到2005年的50.4%。
两个“超50%”互相关联,耐人寻味。来自广东省统计局的统计显示,“十五”时期,广东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3654.5元增加到4690.5元;人均工资性收入由1362.2元增加到2562.4元;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对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5年合计为115.8%;占人均收入的比重由37.3%上升为54.6%。由此可见,工资性收入成为广东农村居民收入的主体,标志着广东农村居民收入新的增长方式已经形成。
广东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之所以能够保持较大幅度增长,究其原因,与多年来广东省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有着直接的关系。近年来,广东加快推进产业转移以及中心镇建设等的发展,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就近就业的良机。同时,广东省各级政府将劳动力的技能培训,作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手段来抓。一方面保障有力,培训资金到位。广东省财政从2003年起,一定三年,每年安排1200万元专项用于补助山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各地也都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另一方面各出其招,构建培训网络。如佛山市顺德区把花卉园艺培训班办到该区陈村镇各村去,2004年参加培训的117名学员结业后,大部分都在周边花场找到了工作,有的还联合起来到邻近地区承包花场,自主创业。
务实到位的技能培训有效地将广大的青年农民转出“农门”。据了解,广东目前已有1524万名农村劳动者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占农村劳动者总数的50.4%。而外出从业的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收入由2000年的553元增加到938元,外出劳务经济已成为广东农民增收的“助推器”。因此,广东省委、省政府在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中特别强调,要通过加强培训,使2010年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达到2000万人,这意味着广东在未来5年还将有476万人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和城镇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