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市间竞争问题
文章来源:光明网 添加人:hnxxzx 添加时间:2006年6月5日 09:56
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间的竞争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例如北京和天津、深圳和广州、成都和重庆等城市都存在一定的竞争,处理好了,是双赢,促进彼此的发展,处理不好,可能两败俱伤。
在我国目前的行政、经济制度安排下“城市间竞争”有其必然性,城市间适度的竞争也有利于分工深化和产业集聚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生产效率,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治理的改善和服务的改进。这种必然性由于以下几个原因;1、我国特殊的行政管理制度和行政区划以及财税制度;2、地方政府在规划、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中还起着非常大的作用;3、我国的产业结构、分工和专业化还处于较低阶段,有待优化和整合;4、现行干部选拔考核体系。当然,造成一些不正常的城市竞争的原因还有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一些地方领导不正确的政绩观等等。失当的城市竞争带来一些问题,如招商引资饥渴症,低水平重复建设,发展的不可持续,助长了粗放式增长等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经济中心等是需要在良性竞争中产生的,就像市场中的企业优胜劣汰一样,这既要由各城市自身的自然地理历史条件和禀赋决定,也受到相关政策、文化、习俗甚至个别企业和企业家的影响。这一问题在西方发达国家也曾出现过。
城市间的竞争不是一山不容二虎,良性的竞争是双赢,是正和博弈。城市间竞合将来可能更多地表现为分工明确、交通经济社会联系紧密的都市带,如美国的波士顿—华盛顿、芝加哥—匹兹堡都市带,日本的大东京、阪神都市带,英国的伦敦—伯明翰—利物浦都市带等等,这些联系紧密的城市并未形成“瑜亮情结”,反而合作分工共同获得了更好的发展。今天的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都市带也如此,只要定好位、规划好、合作分工,就可能出现双赢结局。
能成为区域中心固然是好事,但不能成为中心并不等于丧失了竞争优势,城市完全可以根据分工在自己的领域形成领导地位,该城市的价值仍然存在并更加重要,不顾客观情况贪大求全、打肿脸充胖子必然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和损失。城市发展应该追求的优、强,而不论是大优强还是小优强。
我国城市之争的关键点在于各地政府在其中发挥了过度的作用。在今天的现实约束下,一方面要有效发挥中央政府规划经济发展全局、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科学客观地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根据实践的变化调整政策,用创新政策来处理新问题,考虑成立专门的组织形式来解决重点区域的合作发展问题;另一方面,各地方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实际出发,以合作分工、优势互补、良性竞争的态度来对待城市间的竞争。总之,城市间竞争的前提必须是以人为本,有利于提高效率,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新的符合我国实际的区域经济学,也给我国区域经济学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实践基础,学者和专家应该加强相关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