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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主要目标和措施
文章来源:河南区域合作学会    添加人:niujj    添加时间:2006年3月3日 17:15
    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是推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中部崛起战略进程中的重要规划。在省委常委会的直接领导下,省人民政府党组组织研究起草的《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主要目标和措施》,已由中共湖北省委八届九次全会于2005年12月12日审议并原则通过。

一、“十一五”面临的形势及主要目标

(1)“十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十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构建和谐湖北的总体部署,卓有成效地推进繁荣湖北、法治湖北、信用湖北、文明湖北和平安湖北建设。全省上下抢抓机遇、奋力拼搏、求是创新、扎实工作,先后成功应对非典疫情和汉江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挑战,有效抑制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长期困扰我们的农民负担重、国企改革任务重、防汛任务重、财政包袱重等矛盾和问题有较大缓解。全省上下立足于“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和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着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武汉城市圈建设、着力营造良好的体制机制和发展环境、着力培养各级干部清廉务实的作风,全省改革开放迈出新的步伐,经济发展呈现速度加快、结构改善、效益提高、活力增强的良好态势,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加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提前完成和超额完成,较好地实现了“三年有明显变化”的总体要求。

(2)“十一五”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乘势而上的五年。“十一五”时期,世界经济正处于新一轮恢复和增长期、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新的经济周期的上升期、国际资本及沿海产业向我国中部转移加快、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全面推进,都将为我省加快发展提供重大战略机遇。近年来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累积了加快发展的重大潜能,传统经济的优势得到发挥,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形成,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和谐湖北建设进入新境界,全省各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氛围已经形成,也将为“湖北经济进入新一轮快速增长期”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条件。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经济增长方式方面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改变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状况,缓解人口、资源、环境方面存在的巨大压力,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诸多困难和问题,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还需付出极大的努力。我们既要认清形势、居安思危,更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进一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奋力实现“五至七年有大变化”的目标。

(3)“十一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坚持以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为目标,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为动力,以改善城乡人民生活为根本出发点,努力构建和谐湖北;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认真解决长期积累的突出矛盾和前进中的问题,突破改革发展稳定的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开创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局面。经过五年的努力,使全省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新的台阶、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的进步、城乡人民生活水平有新的提高、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新的进展。经济社会发展走在中西部前列,努力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努力实现全省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不动摇。“十一五”时期,在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消耗降低的基础上,力争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提前实现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2%;力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投资总额达21000亿元以上;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

——努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区为目标,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建设现代制造业聚集区和高新技术发展区为目标,以加快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钢铁、石化等4—6个销售收入过千亿元的支柱产业为重点,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整体提升工业竞争力;以建设现代物流中心区为重点,加快发展和提升服务业;以公路及航运建设、铁路建设、电力建设等三个投资过千亿元的工程为重点,加快发展和完善基础设施与基础产业。

到2010年,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由2005年的16∶48.2∶35.8提升为11∶50.7∶38.3。

——努力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建立完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体系,实行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健全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形成以武汉城市圈为龙头,以武汉为主中心、襄樊和宜昌为副中心以及黄石、十堰、荆州等大城市为支撑,以县域经济为基础的区域发展格局。加快城镇化进程,201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50%。

——努力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加快推进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形成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科教兴鄂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到2010年,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全省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企业竞争力处于全国前列;各类人才总量达到350万人以上。

——努力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全面进步。到2010年,全省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提高,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9年以上;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4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文化强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主要污染物单位排放量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基本遏制生态恶化的趋势。

——努力构建和谐湖北。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按照省委《关于建设和谐湖北若干问题的意见》,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特别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到2010年,全省完成社会保障扩面新增400万人次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

二、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4)突破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以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光电机一体化等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强武汉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建设,形成较完备的光电子信息产业链,建成世界光纤光缆研发生产基地之一,成为国内光通信设备及器件、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产品的重要研发生产基地。大力发展农业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产品、新型医药制剂、现代中药等优势产品,建成生物技术与新医药产业基地。加快关键新材料研制,努力将金属新材料、无机非金属新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等领域的科技优势转化成产业优势。积极开发高性能数控系统、精密成型、新型仪器仪表等先进制造技术和产品,壮大光机电先进制造产业。到2010年,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10%,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居中西部前列。

(5)做大做强支柱产业。支持汽车、钢铁、石化工业加快发展。汽车工业继续支持东风汽车公司与跨国公司合资合作,形成百万辆以上规模。加快电动汽车研发和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专用汽车,提高汽车零部件配套能力,积极融入全球采购体系。钢铁工业在扩大规模的同时,着力优化产品结构,大力发展高附加值和深加工产品。将武钢建成全球最大的冷轧硅钢片生产基地和全国汽车板材主要生产基地,将新冶钢建成全国重要的大型特殊钢生产基地。石化工业重点实施武汉乙烯工程,扩大武汉石化、荆门石化原油加工能力,延伸乙烯产业链,发展乙烯下游产品深加工,建成中部地区石化工业生产基地。加强磷、盐矿资源的深度加工和系列产品开发,建设壮大磷、盐化工生产基地。积极发展精细化工产业。

(6)改造提升优势产业。加快装备制造、食品、纺织、建材工业的改造与发展步伐。装备制造业以船舶、发电和输变电、数控机床、环保机械及成套设备为重点,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研发,提高数字化水平,增强系统设计和成套供应能力,提高本地化制造水平,建成武汉船舶和船舶配套产品制造基地、全国重要的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食品工业重点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形成八类优势特色食品产业群;支持武烟整合资源、调整结构,争取国家重点卷烟品牌规模过百万箱、卷烟工业税收过百亿元;加快发展优质白酒和露酒,扩大骨干啤酒企业生产规模,促进酒业振兴。纺织工业重点推进生产能力向优势企业和棉麻产区集中,加快先进技术、工艺应用和更新改造步伐;提高化纤规模化、差别化水平;积极引进先进印染后整理技术和设备,增强服装面料配套能力;提高服装设计、生产、管理、营销水平。建材工业重点发展新型干法水泥、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和绿色环保装饰装修材料等产品,推动产品升级换代。充分发挥我省路桥、水利、电力等方面设计与施工建设的优势,壮大建筑产业。大力培育建筑市场,加快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的建筑企业集团,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强制推行建筑节能标准。

(7)整体提升工业竞争力。实施一批重大工业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成全国自主创新的重要平台和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将武汉经济开发区建成全国主要汽车生产基地之一、重要的消费类电子和家电生产基地,将襄樊高新技术开发区建成全国重要的轻型车、轿车和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要以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产业链的组织方式、开发区的管理模式、市场经济的运作方法,兴办一批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着力办好武汉石化工业园、宜昌化工工业园、十堰汽车工业园、仙桃无纺布制品工业园等若干工业园区。进一步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品关联度,形成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大企业10家、过50亿元的30家、过10亿元的60家。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经营管理创新,培育扶持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在重点产业中培育100个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三位的拳头产品。

三、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8)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调整农业经济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在粮食主产区建成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全省粮食产量稳定在460亿斤左右,水稻和小麦优质率达到60%以上。非粮食主产区在保证粮食自给的基础上,放手推进结构调整。大力实施棉花、油菜、果茶、蔬菜、畜禽、水产和林特等优质产业工程。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农林产品加工业,培育优质产品品牌,加强龙头企业和产业板块基地建设,使更多的农户进入农业产业化体系。大力推进“科技兴农”,实施“星火富民工程”,组织一批重大农业科研专项,推广一批增产增效的实用技术。省财政每年筹集10亿元,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更新改造60座大型排涝泵站,对32个大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水稻和小麦生产的机械化水平提高到55%。加强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在良种繁育、农技推广、质量安全、动植物防疫和保护、信息服务、资源与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9)着力推进文明村镇建设。以推进100个重点镇和1000个示范村建设为重点,加快全省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倡导文明乡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加强村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的规划指导,加快道路建设、电网建设、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农村公路、通信、广播电视等三个“村村通”工程。以实施“万村千乡”工程为重点,大力发展乡镇超市、村组便民店和农资连锁店。以实施安全饮水工程和改厨、改圈、改厕及建沼气池为重点,加快生态家园工程建设。到2010年,全省使用沼气的农户增加到300万户,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和饮水困难人数新增500万人以上,村镇绿化率有明显提高。

(10)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实行农村师资免费培训,两年内做到对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加大农村公共卫生投入,完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实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大综合治理、科学防治的力度,加强****疾病的防治,控制血吸虫病的流行,“晚血病人”救治率达到100%,血吸虫疫区要全部完成改水、改厕任务。加强乡镇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完善乡镇文化设施,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十一五”期间,省财政用于乡镇农业技术推广、计划生育、文化事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的投入量增长1倍。经过努力,使全省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11)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任务;深化国有农场、林场和“小三场”改革,切实发挥其示范作用;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探索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依法合理流转的有效途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化解村级债务;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农产品流通的“绿色通道”;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大力推进农村公益事业改革与发展。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

(12)建立和完善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机制,积极采取综合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十一五”期间,力争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200元以上,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广辟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的非农业收入比重;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城镇特色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搞好组织指导和服务,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力争每年培训转移80万人以上;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建立劳务输出基地;继续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

四、加快发展和提升服务业

(13)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金融保险业、信息业和现代物流业。金融业要充分发挥武汉市作为金融机构区域性总部所在地的优势,加快开放步伐,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加快聚集各类金融机构。推进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大力发展银行综合经营业务,建立各类融资平台和信用担保体系,积极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加快发展保险业,提高全省保险的广度和深度。构建多功能、开放式、广辐射、高效有序的金融服务和监管体系。信息业要提高社会化、产业化水平,大力发展宽带接入,建成全省有线广播电视运行新体系。全省县级以上城区有线电视实现从模拟到数字的整体平移,有线数字用户达到400万户。加快发展电信增值业务,拓展以移动通信和互联网业务为重点的电信新业务,推进邮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综合业务体系建设。努力开发信息资源,壮大软件产业。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工程,加速配套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和部门网络互通,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物流业要围绕建成现代物流中心区,加快建设物流基础设施和公共信息平台,尽快形成以武汉为中心,黄石、十堰、荆州、宜昌、襄樊等大城市为支点,大规模、多品种、高效率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大力培育物流企业集团,优先支持第三方物流发展,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落户湖北,着力培育20家左右大型骨干物流企业,推动汽车、钢铁、石化、农产品等优势产业物流和快递物流加速发展。

(14)大力培育需求潜力大的服务业。积极扶持文化产业、旅游业、房地产业、会展业、中介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做大做强。把文化产业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广泛吸引社会投资,建立文化产业自我发展机制。加快报业、期刊、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文娱演艺、印刷、文博、动漫游戏等行业的发展,推动文化产业多元化、集团化发展,不断提升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旅游业要按照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目标,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重点建设“一江两山”,加快建设武汉城市圈旅游区、特色旅游区、生态旅游区和红色旅游区。实现旅游目的地和精品名牌建设的重大突破,积极扶持有条件的城市成为全国最佳旅游城市,支持对全省旅游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旅游企业集团壮大规模,实现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强省的跨越。房地产业要保持适度投资规模,提高整体发展水平,规范市场行为,形成配套服务体系,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会展业要走国际化、专业化、贸易型为主的新路,加强与国内外行业协会与会展机构的交流合作,举办具有产业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常设性会展,促进信息、技术交流,提升区域综合影响力;中介服务业要加强职业规范管理,大力提升会计、律师、审计、咨询、专利、产权交易、技术服务等行业的服务水平;社区服务业要坚持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拓展服务领域。加快发展物业管理、家庭教育、社区商贸和家政服务等行业,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社会化的社区服务体系。

(15)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运用现代服务技术和经营方式,全面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行业,加快流通业态创新。充分发挥湖北商贸流通业发达和四大商业上市公司网络完善的优势,积极推进城市商贸业发展,加快向农村延伸,形成以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为重点的新型商贸流通业。打造各具特色的商贸集聚区,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大型商贸零售企业,争取有1至2家进入全国前10名。在商品生产地和集散地扶持发展一批交易量大、管理水平较高的全国性、区域性的大型工业产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湖北商品进入国内外市场提供快速通道和交易平台。“十一五”时期,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达到5200亿元以上,年均递增12%。

五、发展和完善基础设施与基础产业

(16)建立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加快高速公路、城市交通、乡村公路一体化建设。五年内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3500公里,比“十五”期末翻一番,实现湖北与周边6省市高速互通,市州全部通达高速公路,县市基本通达一级以上公路,乡镇全部通达等级油路,村村通公路,80%以上的行政村通油路,完善内畅外联、安全高效的公路运输网。铁路建设要大力抓好国家新线建设和改造既有线,五年内全省铁路总里程达到3400公里,实现市州全部通铁路,将湖北建成全国铁路重要路网中心之一。以航道网络化,船舶标准化,港口机械化,管理信息化为目标,加快航运建设,提高长江“黄金水道”的运输能力和使用效率,形成干支直达、通江达海的内河航运体系。加快现代化港口建设,大力发展集装箱运输和江海联运、水陆空联运等多式联运,将武汉建成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积极发展航空运输,完成武汉天河机场扩建工程,争取开通武汉直达东南亚及欧美的国际航线,尽早将其建成全国大型枢纽机场。继续支持管道运输建设,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油气管道网络。

(17)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按照“一点、两线、三区”的总体框架,构筑安全可靠的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水生态保护三大保障体系。抓好武汉以水生态治理与修复为核心的江湖连通、生态补水工程;继续强化长江综合治理,实施汉江流域中下游水利现代化试点建设,提高长江、汉江“两线”的综合防洪能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解决平原湖区、丘岗地区、高山地区水利问题,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水利。加强主要江河湖泊的建设与管理,基本完成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积极服务和支持三峡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18)加强城市基础设施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以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健全、环境优美为目标,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与发展步伐。坚持市场化原则,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市政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有序发展城际快速交通。建设和完善供排水、供电、供热、供气设施并向城郊延伸。进一步开展环境整治,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信息基础设施要重点建设高速宽带通信网、新一代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整合信息网络资源,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健全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质量和覆盖率,基本普及城镇宽带网,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有条件的大城市要加快构筑综合交通网、现代信息网、市政设施网和绿色生态网,不断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聚散能力。

(19)加快能源产业发展。能源产业要以突破能源资源制约为目标,适度超前发展。有序开发水电,适度发展煤电,因地制宜开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抓紧做好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千方百计加快核电发展。推广使用节约和替代能源的技术与产品。五年内全省电力总装机达到5210万千瓦。加强电网建设,完善电网结构,确保城乡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煤炭产业要抓紧对生产企业的调整和改造,抓好劣质煤、煤矸石的综合利用和煤层气的开发。坚决淘汰落后小煤窑,杜绝乱挖滥采。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省外合作开发利用煤炭等能源资源,建立稳定的煤炭供应长效机制。抓好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利用,加强能源储备能力建设。

六、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0)积极推动武汉城市圈建设。按照“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区域市场一体化、城乡建设一体化”的总体部署,加快武汉城市圈内交通、产业、市场、科技对接,促进圈内资源共享、产业融合和企业重组,形成武汉辐射周边、周边支持武汉,九市联动、共同发展的格局。抓紧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加快发展高新技术、机械制造、冶金及新材料、轻工纺织、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群。扩大城市圈对外开放,加强与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大财团、大集团。支持武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高技术、深加工、高附加值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推动轻纺、食品、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向周边城市转移或延伸,把武汉建成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发达的交通枢纽和现代服务业中心;支持黄石、鄂州等市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展高附加值产业,增强综合实力;支持黄冈、孝感、咸宁等市发挥特色资源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与武汉配套型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支持仙桃、潜江、天门等市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型工业化,当好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排头兵。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发展沿长江经济带和沿铁路干线经济带。力争到2010年,武汉城市圈生产总值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真正成为带动全省经济发展的“龙头”,成为全国内陆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21)积极推动襄樊、宜昌等市州快速发展。支持襄樊、宜昌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强铁路、公路、航运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把襄樊建成重要的汽车生产基地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把宜昌建成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和全国最大的磷化工生产基地,使两市分别成为秦巴经济走廊和辐射鄂西南、连接渝东地区的中心城市。支持荆州、荆门、十堰、随州等市发展汽车及零部件、高新技术、轻纺、石化等产业集群,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尽快成为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认真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和民族地区发展政策,支持恩施自治州加快交通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神农架林区按照“保护第一、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保护生态环境,发展旅游经济。

(22)积极推动县域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坚持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加快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步伐。采取综合有效的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力争民营经济占县域经济的比重提高到80%以上。推进工业兴县战略,抓好招商引资,办好工业园区,壮大骨干企业,培育发展有特色、有竞争力的产品和产业集群。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提升行业地位。进一步完善扩权强县政策,逐步将扩权范围扩大到所有县市,完善财政“省管县”体制,实行财政激励政策,增加对县市财政转移支付。力争经过五年努力,涌现一批各具特色的经济强县,每个县市都有1-2个竞争力强的支柱产业,多数县市有几个税收过千万元的骨干企业,县级财政状况明显好转,县市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七、深化体制改革与提高开放水平

(23)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加大企业改革力度,继续实施“三个一批”。一批大型国有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一批国有骨干企业转制为民营企业、一批民营企业培育成为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加快推进省出资企业改革重组和省直企业脱钩改制工作,通过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加快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出资人制度,实现省级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定不移地推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取得重要突破。从体制机制和政策等方面,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创新、做大做强。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继续发展土地、技术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健全资本市场,建成全省统一开放的产权交易市场。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土地流转机制。切实抓好国家流通体制改革试点,构建内外贸一体化的新型流通管理体制。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

(24)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经济管理方式。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优化政府机构设置,理顺部门分工,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注重规划调控、政策导向、信息引导和收入分配调节,努力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和提供良好服务。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和风险的能力。建立新型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精简机构,提高效能,强化服务。规范完善行政决策规则与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基本制度。积极推行综合执法试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改进对政府部门及其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形成有利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公务员管理体制和机制。

(25)大力实施开放先导战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以对内对外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继续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努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围绕进入国际采购体系,调整产品结构,开拓国际市场。加大出口品牌建设力度,大力培植重点出口产业、商品和企业,大力发展出口加工区。力争到2010年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50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5%。拓宽利用外资领域,扩大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力争五年吸纳外商投资130亿美元。积极引进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外资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批准武汉B型保税物流园区,努力把武汉外商投资密集区建设成为中西部外资最集中、产业效益最好的区域和最重要的发展平台。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通关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争取口岸规模、运量、效益和管理水平走在中部省份的前列。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企业联合与协作,加快形成对外工程承包的综合竞争优势。抓好以海员培训外派为重点的劳务输出工作,积极推动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对外经济合作五年累计完成营业额、外派劳务人数在“十五”基础上翻一番。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合作,加大吸纳民营资本的力度与规模,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资源开发、城市群建设、旅游联合开发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积极做好援藏、援疆工作。

(26)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快实施“体制创新、行政提速、信用湖北、优质服务”等四大环境创新工程。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和行业垄断,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经济管理体制。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市场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跨行业、覆盖全省、信息共享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网络,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切实加强法制环境建设,建立和完善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综合性的行政服务中心,加快推进“一楼式办公、一窗式收费、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政务环境评价评议机制和投资环境监测评估体系。

八、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27)控制人口增长和提高人口素质。继续保持生育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强化政策推动,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推行优生优育,采取多种教育和培训方式,不断提高人口素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快发展老龄人事业。

(28)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为重点,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制,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加快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依法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浪费、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建设若干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一批循环型企业、工业园区和农业生态园区。建立健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完善财税和价格等相关政策。大力推进绿色消费,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特别要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合理开发和保护磷矿资源,坚决制止磷矿等矿山无证开采、采富弃贫和违规开采现象。加强铁、铜、铅、锌、石油、天然气、硫铁矿等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力度。

(29)加强环境和生态保护。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采取有力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以保护水环境为重点,加强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清江库区、汉江中下游和洪湖、梁子湖等重点水域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湖泊以保护为先,合理开发利用,严禁填湖。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保障城乡饮用水源安全。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载体,促进农村环境保护。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保障食品安全。以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妥善处置好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不断提高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严格执行排放许可、限期治理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对其它污染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加大自然生态保护力度。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土地、森林、水域等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加强生态工程建设,继续实施江河湖库综合治理,重点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与生态恢复、长江防护林、平原绿化以及社区绿化等生态工程的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

九、大力实施科教兴鄂和人才强省战略

(30)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面向国家战略目标,组织开展应用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不断巩固提升湖北在国家科技发展中的地位;面向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重点产业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获得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和发明专利,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突出开发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突出运用先进技术和自主创新成果,提高汽车、钢铁、化工等支柱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突出发展生物农业、能源、水资源保护和环保技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瓶颈制约;突出建设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加强科技创新与服务公共平台、科技基础条件共享平台建设。发挥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协作,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加强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中介服务,健全完善自主创新激励机制。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创新环境。加强科学普及。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积极推动理论创新,充分发挥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实行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政策,全省研究开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31)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确保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强化省级统筹,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乡镇初中和小学的生活设施,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实施城市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重点建设100所县(市)中等职业学校,力争每个市州重点建设1—2个高等职业院校。到2010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支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部属院校建设高水平大学,支持省属高校一批优势学科或学科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吸引国外留学生来湖北学习深造。依法鼓励、引导和规范民办学校健康发展。多形式、多渠道促进各类毕业生就业。全面提升教师素质。继续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和素质提高工程,建立和完善城市教师到农村任教的制度,实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继续实施“楚天学者”计划,切实提高师资水平。加大教育投入,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对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加大高校助学贷款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乱收费。

(32)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以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等三支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培养工程,抓紧培养学科和技术带头人、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县级以上中青年党政领导人才。围绕优势产业发展,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培养各类技能人才;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培养各类实用人才。以引进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形成若干人才聚集区,广泛吸纳和集聚各类优秀人才。依托重大项目和国家重点实验室,集聚一批两院院士、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主持人、重点学科带头人。积极吸引优秀留学人员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鄂工作或为鄂服务。积极组织实施鄂西等贫困地区人才援助计划。树立科学人才观,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创新各类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加大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建立健全人才激励与保障机制,推进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坚持尊重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全面推进和谐湖北建设

(33)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完善企业用工激励机制,规范企业裁员行为。认真落实和完善扶持再就业的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建立稳定的免费就业服务和免费再就业培训体系,对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进一步消除农民进城就业的体制性障碍。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50万个左右,实现“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34)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建立省级养老保险调剂基金,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的大病医疗和工伤保险问题,积极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适时开展农村社会保险工作。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增加财政的社保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保资金。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镇低保水平,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灾害应急救援系统。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慈善事业。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

(35)努力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城市建立“惠民”医院,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优化卫生医疗资源配置,建立和完善疾病防控、应急指挥、医疗救治和卫生监督体系,提高医疗保健水平。加强对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切实做好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及****疾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全面推行和规范药品招标采购,调整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医药费用,加大政府定价药品的降价力度。继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36)坚持不懈地抓好扶贫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大力实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对口帮扶工作。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创新扶贫投入和管理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确保五年内基本解决极端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帮助低收入人口实现稳定脱贫。

(37)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每两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职工收入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机制。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指导企业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保持居民消费价格基本稳定,控制城市房价过快增长,加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上学等困难问题。

(38)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工程、一批基层文化设施、一批文化基础工程、一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较为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科普场所建设。繁荣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创造更多更好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发掘历史文化资源,培育文化品牌,弘扬荆楚文化。加强文物、档案、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和利用,保护好自然、文化遗产。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办好第八届中国艺术节和中部地区文化产业博洽会。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办好第六届全国城运会和省运会。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39)完善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服务体系。坚持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工作,大力支持军队完成各项战备训练任务,做好军工企业的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国防动员体制,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活动,不断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做好军转、军休干部安置管理和随军家属就业工作,加大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力度,全面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增长机制。

(40)努力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完善社会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不断改进政府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桥梁纽带作用,注重发挥社团、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加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和谐社区示范活动,全面推进乡镇“两推一选”和村(居)委会直选,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认真实施《湖北省信访条例》,畅通诉求渠道,做好信访工作,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认真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重组、劳动用工、企业违法排污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监管,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市场监管,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政法机关保障制度,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31)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确保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强化省级统筹,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乡镇初中和小学的生活设施,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实施城市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重点建设100所县(市)中等职业学校,力争每个市州重点建设1—2个高等职业院校。到2010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支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部属院校建设高水平大学,支持省属高校一批优势学科或学科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吸引国外留学生来湖北学习深造。依法鼓励、引导和规范民办学校健康发展。多形式、多渠道促进各类毕业生就业。全面提升教师素质。继续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和素质提高工程,建立和完善城市教师到农村任教的制度,实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继续实施“楚天学者”计划,切实提高师资水平。加大教育投入,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对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加大高校助学贷款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乱收费。

(32)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以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等三支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培养工程,抓紧培养学科和技术带头人、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县级以上中青年党政领导人才。围绕优势产业发展,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培养各类技能人才;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培养各类实用人才。以引进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形成若干人才聚集区,广泛吸纳和集聚各类优秀人才。依托重大项目和国家重点实验室,集聚一批两院院士、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主持人、重点学科带头人。积极吸引优秀留学人员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鄂工作或为鄂服务。积极组织实施鄂西等贫困地区人才援助计划。树立科学人才观,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创新各类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加大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建立健全人才激励与保障机制,推进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坚持尊重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全面推进和谐湖北建设

(33)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完善企业用工激励机制,规范企业裁员行为。认真落实和完善扶持再就业的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建立稳定的免费就业服务和免费再就业培训体系,对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进一步消除农民进城就业的体制性障碍。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50万个左右,实现“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34)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建立省级养老保险调剂基金,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的大病医疗和工伤保险问题,积极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适时开展农村社会保险工作。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增加财政的社保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保资金。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镇低保水平,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灾害应急救援系统。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慈善事业。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

(35)努力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城市建立“惠民”医院,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优化卫生医疗资源配置,建立和完善疾病防控、应急指挥、医疗救治和卫生监督体系,提高医疗保健水平。加强对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切实做好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及****疾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全面推行和规范药品招标采购,调整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医药费用,加大政府定价药品的降价力度。继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36)坚持不懈地抓好扶贫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大力实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对口帮扶工作。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创新扶贫投入和管理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确保五年内基本解决极端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帮助低收入人口实现稳定脱贫。

(37)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每两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职工收入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机制。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指导企业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保持居民消费价格基本稳定,控制城市房价过快增长,加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上学等困难问题。

(38)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工程、一批基层文化设施、一批文化基础工程、一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较为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科普场所建设。繁荣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创造更多更好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发掘历史文化资源,培育文化品牌,弘扬荆楚文化。加强文物、档案、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和利用,保护好自然、文化遗产。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办好第八届中国艺术节和中部地区文化产业博洽会。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办好第六届全国城运会和省运会。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39)完善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服务体系。坚持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工作,大力支持军队完成各项战备训练任务,做好军工企业的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国防动员体制,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活动,不断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做好军转、军休干部安置管理和随军家属就业工作,加大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力度,全面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增长机制。

(40)努力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完善社会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不断改进政府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桥梁纽带作用,注重发挥社团、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加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和谐社区示范活动,全面推进乡镇“两推一选”和村(居)委会直选,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认真实施《湖北省信访条例》,畅通诉求渠道,做好信访工作,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认真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重组、劳动用工、企业违法排污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监管,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市场监管,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政法机关保障制度,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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