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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老人跌倒,扶还是不扶?遇到有人求助,伸手相助还是视若无睹?这些曾经不是问题的问题,如今让很多好人为难。为此,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呼吁,加快公民救助行为保护立法,给助人为乐者撑起保护伞。 史小红认为,造成好人难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救助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没有人站出来作证,法院碰见这样的情况,只能采取协商等方式对救助人进行保护。” 史小红表示,走出“好人难做”的道德困境,急需从法律层面上对公民救助行为提供有效保护。她建议国务院制定《公民救助行为保护条例》,对提供救助行为的公民,除存在重大过失的,对救助行为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被救助人认为遭遇人身伤害并要求赔偿的,必须提供证据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被救助人承担不利后果。“这样就能保护救助人合法权益,为社会增加正能量。”(记者 冯 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