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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文章来源:河南日报    添加人:hnqyjjyj    添加时间:2013年3月22日 08:26

  3月21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全国普法办公室刚刚对全国54个法治城市、321个法治县(市、区)命名为“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省的鹤壁市、焦作市、漯河市等3个省辖市,新郑市、通许县等16个县(市、区)获此殊荣。

  记者了解到,2009年9月,省委、省政府在全国首家出台了在全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意见。近年来,我省以法治创建为重点,努力实现法治河南建设新突破,大大提升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成效。

  据悉,我省此次获得“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命名的有鹤壁市、焦作市、漯河市等3个省辖市,新郑市、通许县、平顶山市湛河区、林州市、辉县市、清丰县、鄢陵县、灵宝市、西峡县、民权县、信阳市平桥区、沈丘县、滑县、汝州市、遂平县、宜阳县等16个县(市、区)。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3个省辖市、32个县(市、区)获此殊荣,另有78个行政村荣获司法部、民政部命名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数量均居全国前列。(记者 谢建晓 通讯员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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