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省高院两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向社会承诺,2013年要开展“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各级法院都要将诉讼费收费依据在立案大厅、人民法庭的显著位置公示,对于私设名目收取“加油费”、“送达费”、“调查费”等所谓“实际支出费用”,擅自提高卷宗复印费等费用收取标准,或者应退不退、挪作他用的违规违纪行为,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还要坚决倒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当日,省高院公布了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录音电话,同时,要求全省三级法院均公布举报电话,鼓励案件当事人及广大群众对违反诉讼费用收取的行为进行举报。(记者 谢建晓 实习生 訾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