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1日,交警部门在清理占道的“僵尸车”。高 磊 摄
在路边、小区、停车场,我们经常可以看见很多长期停放无人使用的车辆。这些车大多破烂不堪、满身灰尘,甚至车胎都已经瘪了,被形象地称为“僵尸车”。“僵尸车”长期占据道路公共资源,既影响市容,又影响交通。
8月23日,记者对郑州市“僵尸车”的现状、潜在隐患以及如何治理等问题进行了调查采访。
“僵尸车”渐成城市垃圾
“宇爽街上一辆轿车停了两年多,车的各个部件都严重生锈了,一直占用停车位”、“五里堡小学附近的汽配城后街停着6辆破烂不堪的汽车,无人过问”、“我们小区居民楼下停着一辆白色轿车,长达4年没人动过”……采访中,不少市民反映“僵尸车”现在越来越多。
记者走访发现,这些“僵尸车”不仅有私家车、货车,还有摩托车、自行车等,主要停放在城区部分道路两侧、停车场以及小区内,常年停放无人认领。
对于小区内的“僵尸车”,多数物业管理人员均表示,“由于没有执法权,只能在确定车主的前提下,劝告车主把车挪走。”但具体操作却存在较多困难,不少车主无法联系,有的即便联系上也不起作用。
“‘僵尸车’停靠在道路上,长期占用停车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因长时间停放,‘僵尸车’绝大多数已成为报废车辆,逐渐变为新型的城市垃圾。”郑州市交警一大队民警孟繁勇说,“而且‘僵尸车’还存在如自燃等诸多安全隐患。”
治理“僵尸车”执法有难点
据郑州交警部门调查,“僵尸车”出现原因主要是:车主买了车,但因长期在省外、国外等种种原因不常用;车辆接近报废,而维修代价过高,因此将车一弃了之;遗失、失窃车辆,或犯罪分子作案后遗弃的车辆。
郑州市交警支队宣传科邢红军介绍说,目前情况看“僵尸车”大多是长期不年审,接近报废、或已经报废的车辆。
其实,“僵尸车”长期占据道路公共资源,既影响市容,又影响交通,已引起公安交警部门的重视。
8月21日起,郑州市交警部门开始重点对路边停放的长期无人认领的“僵尸车”进行排查清理。如果群众反映“僵尸车”问题,交警会通知车主将车开走,还会查找该车辆的过往记录,如果存在过期年审、涉嫌偷盗车辆等问题,交警部门还会依法拖走车辆。对拼装、报废车辆的处理,将依照法律规定,扣留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盗抢等涉案车辆,依法扣留车辆,及时做好登记,并移交办案单位处理。
但邢红军也坦言,处理“僵尸车”存在不少执法难点。路边“僵尸车”要分情况处理,如果属于占道、违章停车的,交警应当依法拖走车辆;如果车主将车辆停靠在临时停车位,属于依法停车,且车辆属于个人财产,交警部门难以处理。小区内的“僵尸车”如果是有主的,擅自挪动,车主有权向法院起诉。只有涉嫌偷盗车辆,或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交警部门才有处理依据。
“僵尸车”难题亟待破解
采访中,不少市民也为治理“僵尸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有市民建议,应该从立法角度规定“僵尸车”的回收处理事宜,停满一定期限的“僵尸车”,无论车主是否现身,管理部门都有权将其拖离并交给废旧物品回收公司拆解。
也有市民表示,搭建区域性的废旧车交换平台,通过这些平台提供的交易渠道,“僵尸车”也许能“变废为宝”。
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良说,针对小区内长期停放的“僵尸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实行停车收费的小区、停车场,物业可以以未缴纳停车费为由起诉车主;对于未实行停车收费的小区或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车主。
省社科院一位专家认为,如果任其发展,“僵尸车”早晚将成为又一个城市管理难题。车辆涉及物权问题,若单一由交警部门采取行政手段处理并不完全合适,应尽量采用司法手段。可考虑从立法角度规范治理“僵尸车”问题,细化对“僵尸车”的执法标准。这方面,深圳警方查处“僵尸车”的做法值得郑州借鉴,深圳警方规定:被查扣的“僵尸车”,交警将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向车主送达法律文书,车主须及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在接受完处罚并补办相关手续后,可将车辆取走。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依据相关规定上缴财政统一处理。(记者 李凤虎 实习生 王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