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国务院以国函〔2014〕40号文正式批复《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编制背景
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以下简称“黄河金三角”)位于山西、陕西、河南三省交界地带的黄河沿岸,包括运城市、临汾市、渭南市和三门峡市,面积5.78万平方公里. 本区域承东启西、沟通南北,铁路、高速铁路纵横交错,高速公路和国道四通八达,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初步形成了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和区域内1小时经济圈。本区域资源优势明显,铝、镁、钼、铜、黄金、芒硝等矿产资源储量较大,农业生产条件得天独厚,土地和水资源丰富,文化旅游资源富集。产业发展基础较好,苹果产量、浓缩果汁产能分别约占全国的25%和75%,已形成以煤及煤化工、电力、有色金属等能源原材料,以及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为主的产业体系。2013年末总人口1721万,地区生产总值4917亿元,分别占三省总和的10.9%、9.5%和8.1%。这一地区地处中西部结合带和欧亚大陆桥重要地段,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要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本区域着眼于规划同筹、交通同网、信息共享、市场同体、产业同步、科教同兴、旅游同线、环境同治,共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基地,全方位深化社会事业合作,区域合作机制初步建立,联动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本区域三省四市的合作发展具备良好条件,区域联动发展、一体化发展取得初步成效。四市资源丰富,属于资源型城市,但经过数十年开采,目前面临着资源枯竭的境地,被国家确立为资源枯竭型城市,面临着发展瓶颈。同时,由于同属革命老区,远离中心城市,均为欠发达地区,这个地区开展区域合作,问题会更多,难度会更大,因此更需要国家根据本地区特点出台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但目前,这一区域合作发展也面临了很多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产业无序竞争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时有发生,资源要素跨区域整合难度大;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任务艰巨,统筹协调比较困难;地区封锁和行政壁垒任然存在,一体化发展障碍较多;区域合作缺乏制度规范,体制和机制亟待完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43号)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山西、陕西、河南三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规划》。规划期为2013-2025年,《规划》包括前言和正文10章,全文约20000字。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尽快印发该规划。
二、规划编制过程
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地域相连、经济相融、文化相近、人缘相亲,合作发展的历史由来已久、源远流长,1986年成立“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经济协作区”,2008年启动申报“区域协调发展综合试验区”,2009年列入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2012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同年11月《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列入国务院2013年区域规划审批计划,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2013年7月8日,黄河金三角第九次联席会议在运城市召开。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会议确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研究制定《规划》,明确了编制《规划》需要三省四市准备的资料;9月2日,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编制会议在运城召开,专题研究《规划》编制情况;11月《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列入国务院2013年区域规划审批计划,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12月,《规划(征求意见稿)》在两次征求三省四市政府的基础上形成《规划》送审稿报国务院审批。《规划》研究报告,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分工协作,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全面提升整体经济实力和协调发展水平等方面系统分析了黄河金三角区域城市合作的优势,阐释了其发展前景与实施途径。在经过国务院38个部委审批之后,2014年3月31日,国务院以国函〔2014〕40号文正式批复《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
三、国务院批复内容
国务院在《批复》中指出,推动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合作发展,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大举措,对于探索省际交界地区合作发展新路径、推动我国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批复》强调,《规划》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以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为目标,以整合区域优势资源、创新区域合作机制、协调区际利益关系为重点,以共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为抓手,着力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着力促进产业分工协作,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全面提升整体经济实力和协调发展水平,努力把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建设成为中西部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和欠发达地区实现一体化发展、跨越式发展的示范区。
《批复》要求,山西、陕西、河南三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合作机制,合力解决区域合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实施重点领域专项规划,落实区域合作协调推进机制,抓紧推进重点工作和相关项目实施,探索建立推动一体化发展的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措施。完善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协助解决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会同三省人民政府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批复》强调,各有关方面要提高认识、紧密合作、扎实工作,共同推动《规划》的落实,努力实现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批复意义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的大背景下,随着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实施,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全方位开放战略加快推进,做于全国唯一一个跨行政区划的承接产业转移试验区,《规划》的批复,进一步推动了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有利于整合资源要素、发挥比较优势,优化产业分工和城镇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有利于加强黄河中游综合治理,共同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为全国大江大河跨区域综合治理积累经验;有利于创新区域合作机制,打破行政界限和地区封锁,探索省际交界地区合作发展新途径和新模式;有利于探索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新路子,推动形成中西部良性互动、共同发展新格局,促进全国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规划》的批复,标志着黄河金三角地区将迎来一个发展的春天。《规划》的批复,是推进区域合作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的重要行动,对探索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探索省际交界地区合作发展的新路径,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工作展望
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推进金三角区域合作,对促进中西部偏远地区发展和中西部地区开放合作具有重要作用。多年来,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成效显著,已经走在中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的前列,国务院批复《规划》殊为不易。我们要倍加珍惜这次难得的机遇,进一步依托山西省综改试验区、中原经济区、西部大开发等叠加政策,携手并肩、共同发展,走出一条区域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要充分认识国家编制规划的重要意义,力争突破行政区划界限,促进合作联动与一体化发展。要紧紧抓住合作发展这条主线,全面分析三门峡地区在合作发展方面的基础条件;要进一步明晰四市的发展思路和战略定位,明确农产品生产、旅游资源等在全国的地位;要进一步确定我们和其他地市合作的关键领域,总结基础设施建设等一体化推进的先进经验,明确下一步发展思路;要突出机制体制创新,大胆先行先试,积极协调行政区之间的利益关系,从省级、国家级争取关注支持,坚持开放发展、合作发展,按照既定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规划确定的任务,把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推向一个新的层次,为中西部地区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当前,三门峡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抢抓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河南省“三大国家战略规划” 建设机遇,紧紧围绕我市“三大战略定位”,坚持以“四大一高”引领经济转型,持续推进“一高两化”,加快转型发展步伐,全市经济社会保持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态势。下一步我们要建立规划实施推进机构,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市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和省对口部门的联系,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在政策、项目、资金、用地指标等方面取得更多的支持。围绕规划的阶段性目标,研究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实施方案和细则,逐年逐单位落实目标任务以及具体责任,形成完善的协调推进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