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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民在开封许昌调研时强调 创新形式选准载体注重实效深入扎实地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文章来源:河南日报    添加人:hnxxzx    添加时间:2006年10月20日 08:50
    10月16日和18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轻车简从,分别到开封、许昌两市有关单位和部分农村,就政法工作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李新民强调,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不断创新形式、选准载体,注重实效,全面推进政法工作。
  李新民先后到开封、许昌两市政法部门和基层单位和部分农村进行了实地调研,深入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政法基层基础工作、平安建设等开展情况,并和政法系统有关同志、基层干警和群众进行了座谈。李新民对两市的政法工作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给予充分肯定,并就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出进一步要求。
  李新民指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和精髓,也是政法部门执法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通过教育,使每个政法干警都能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不断创新教育形式,选准教育载体。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重要环节,运用各种形象生动的教育形式、鲜明丰富的教育内容,有针对性地对广大政法干警进行教育,真正达到教育目的。要注重实效,全面推进政法工作。一方面要推进政法队伍建设,使广大政法干警在思想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入脑入心,成为各项司法活动的行为准则。另一方面要通过教育活动推进政法各项工作。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使政法各项工作更好地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更好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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