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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 新疆: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步伐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添加人:hnxxzx    添加时间:2006年11月17日 09: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是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也是我国战略资源的重要基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新疆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营造团结和谐的局面,有力地推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使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构建和谐新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
    今年以来,新疆各地、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发展中群众最关心的各种问题,各项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一是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前三季度全区生产总值完成2180亿元,同比增长11.1%。农牧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1930元,同比增长10.9%。二是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新疆全面实施了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并投入2.76亿元,对84个县、228万中小学生免收课本费和学杂费。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全区已有54个县、550万人参加了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三是关系群众利益的各项工作取得很大进展。截至9月底,全区已新建、改造抗震安居住房45万户,竣工入住41.5万户,约200万人搬进了新居。    
    129个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的建设已近尾声,可解决33.7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投资20亿元新建农村公路里程8357公里,建成乡镇客运站81个,使约100万农牧民受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身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职工群众的承受程度结合起来,把困难群众的事情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重点考虑,重点解决,切实安排好他们的生产生活。当前,尤其要下大力气解决好农牧民增收、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以及信访和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问题。新疆是一个农牧业大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没有殷实的农民,就没有真正的全面小康;没有农村的和谐,就没有全区的和谐。在农村,关键是进行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对那些增收特别困难的地方,要拿出特殊的措施来解决问题。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为有力的措施,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推进和中央关于新疆发展及稳定总体战略部署的全面实施,新疆的发展呈现出更加美好的前景,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具备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诸多有利条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把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贯彻到为各族群众办实事的各项具体工作之中,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善始善终地抓好各项为民办实事工程,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惠及各族群众。二是要继续抓好扶贫开发工作,进一步推进部门包村定点帮扶工作,增加扶贫开发投入。三是要进一步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扩大职业培训,特别是要重视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改善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环境,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继续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确保社保资金的安全运行。要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积极开展好城乡医疗救助和农村低保试点工作。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共同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疆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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