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多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强化节约的政策措施。2005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发布,提出力争到2010年,我国消耗每吨能源、铁矿石、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等15种重要资源产出的GDP比2003年提高25%左右;每万元GDP能耗下降18%以上。3个月后,国务院又发布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对产业结构调整作出全局性指导;同时,国家发改委配套发布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涉及水利、煤炭、电力、交通、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等20多个行业;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6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在停止加工贸易、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以及控制出口数量等方面设限。 今年2月14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发布,提出要充分认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强调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今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出台,明确提出,要把节能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以从源头杜绝能源浪费;要求到“十一五”期末,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按2005年价格计算)能耗下降到0.98吨标准煤,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平均年节能率为4.4%。 全国各地迅速行动起来,相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启动一批重点节能工程,全面推进城市节水,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加大节水技术的改造力度,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的消耗管理,防止过度包装,推进木材节约代用,鼓励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农业土地的整理、利用,做好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开发秸秆综合利用,努力进行环境保护工作法制、机制创新,开展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工业园区等创建活动,等等。国家有关部门还组织开展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编制了《“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安排5.4亿元国债资金支持98个重点节能项目。今年上半年,国家建立了GDP能耗公报制度,并于6月底公布了2005年分地区单位GDP能耗指标。 今年以来,对一些能耗高、污染重的行业,不仅有效控制了投资的过快增长,而且对落后产能也加快了淘汰步伐。国家发改委今年先后下发了铜冶炼、铝、煤炭、水泥、电石、焦化、钢铁、电力等11个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截至目前,我国煤炭行业已关闭小矿井5931处,淘汰落后产能1.1亿吨。电解铝行业清理违规项目23个,停建缓建总能力达247万吨。从部分重点调控行业看,今年前三季度,钢铁(不含采矿)、铅锌、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投资同比分别下降0.9%、3.6%、4.5%和8.4%;煤炭、电力、纺织行业投资分别增长36.4%、15.1%和27.9%,增幅同比回落40.4、20.6和9.3个百分点。 为进一步明确节能责任,国家把“十一五” 节能降耗指标分解到各地,实行计划管理。2010年吉林单位GDP能耗要比2005年下降30%,山西、内蒙古要下降25%,山东下降22%,云南、青海下降17%,广东、福建下降16%,广西下降15%,海南和西藏下降12%,其他省份降幅均为20%。 今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还加大了对环境污染案件的查处力度。国家环保总局两次对污染企业进行挂牌督办。2月7日,国家环保总局对11家布设在江河水边的高污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10个投资约290亿元违反“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予以查处;9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第二批6起环境违法案件,同时通报环保专项行动进展、第一批挂牌督办4起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一年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力度加大,我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节能降耗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