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已从2006年12月启动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清查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准点,到今年7月结束。资产清查的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政权建设和国家机器运转的物质基础,也是社会管理和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省政府资产清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为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提供初始数据,为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据悉,各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省有关部门将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对各单位资产进行清查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