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在山西启动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添加人:hnxxzx 添加时间:2007年4月3日 09:13
煤炭大省山西2日召开会议,宣布全面启动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试点实施方案与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管理办法也已得到国家有关部委批复。
2006年4月,国务院133次常务会议决定,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和山西省政府共同努力,内容丰富的试点政策及执行方案今天正式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山西试点的主要任务有6项:一、加强煤炭行业宏观管理;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深化煤炭企业改革,如分离企业办社会、组建大型企业集团等;四、促进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和合理开发;五、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六、加快煤矿转产和产煤地区经济转型。
此次试点出台了4项经济政策,即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有偿出让煤炭资源矿业权、提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提取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按动用(消耗)资源储量,区分不同煤种,标准为动力煤5—15元/吨,无烟煤10—20元/吨,焦煤15—20元/吨。2007年吨煤征收标准为动力煤14元,无烟煤18元,焦煤20元,以后每年度的征收标准,由山西省相关部门综合考虑煤种、煤质、采煤方式及市场变化等多种因素进行调整。另外,全省所有煤炭生产企业按10元/吨标准提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按5元/吨标准征收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专款专用,用于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和企业转产、职工再就业等。
国家决定在山西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等成功积累经验后在全国产煤区推广,以推动我国煤炭工业走上安全、高效、集约、绿色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保障我国能源战略和能源安全。
我国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可望利用2年左右时间完成。煤炭大省山西2日召开会议宣布全面启动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国宝在会议上要求,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应当处理好五个关系,即处理好煤炭企业改革与稳定的关系,保证职工切身利益;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形成适应市场经济的能源供求机制;处理好煤炭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这些职能交给政府承担,煤炭企业专心搞好安全生产和经营工作;处理好煤炭工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矿区发展要与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处理好试点质量与进度的关系,煤炭可持续政策试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不断发现和妥善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问题。
山西省有关负责人表示,山西将全面推进管理体制、资源开发、安全生产、环境治理、煤矿转产和煤炭城市转型,大胆探索,创新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思路,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试点工作,为全国煤炭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全面实施探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