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经济发展与就业良性互动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添加人:hnxxzx 添加时间:2007年4月6日 13:34
坚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积极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重点做好下岗失业和关闭破产企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积极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推进退役军人安置改革。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全力建设就业网络
数字: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扩大就业,就业总规模不断扩大,城镇每年新增就业人数都超过900万人。特别是2006年,全国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84万人。
记者:您如何评价我国的就业形势?
林用三:2006年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的132%,是我国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城镇新增就业人数首次突破10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7万人。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呈现出稳中有降的态势。这个成绩的取得,根本的原因是我国国民经济保持快速平稳增长,有效地拉动了就业岗位增加;也是我国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各地各部门积极促进就业的结果。新增就业人员突破千万人,特别是困难群体就业的大量增加,意味着解决就业压力的措施是有效的,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重要意义。
记者:这些年在就业方面有哪些举措?
林用三:2002年以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扶持就业的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促进就业的力度在加大。我们采取的是“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产生了较大的政策效应,近年来在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引导激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促进就业困难对象灵活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3年来仅中央财政用于促进就业的投入分别为183亿元、206亿元、251亿元。在促进就业的工作中,一个重要变化是注重发挥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而不是简单地包下来、管起来,如设立了职业培训补贴、小额贷款等。各有关部门采取了多种举措扩大就业,如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春风行动”,还有“民企招聘周活动”等。许多地区创造性地开展了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的活动、“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等活动。就业指标也被一些地方纳入干部考核范围。一个有助于就业再就业的社会网络正在全力建设,一个更加宽松有效的就业环境正逐步形成。
岗位缺口仍然很大
数字:据测算,今后几年,全国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另外还有1400万下岗失业人员。即使经济增长保持8%至10%左右的速度,每年岗位缺口仍在1000万人左右。与此同时,农村还有大量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
记者:如何看待我国的就业形势?
林用三:总的来看,当前我国就业再就业形势是好的。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积极就业政策,并且开始从制度建设迈向法制建设,探索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扩大就业提供了重要保证。但是也要看到,我国人口多,就业压力大,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任务依然繁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将长期存在,供求总量矛盾短期内难以改变。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相对集中,导致就业矛盾依旧突出。
二是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适应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主要表现为劳动力素质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从而导致了现代制造业、服务业所需的专业技术和各类技能人才的短缺。
三是我国处于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受到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贸易体系的影响越来越大,阶段性、群体性失业以及就业的不稳定现象将长期存在。
记者:今年的就业重点在哪里?
林用三:2007年,我国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一个是新成长劳动力已进入高峰期,再一个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仍将保持较大规模。我国2007年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已确定,即继续保持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今年我国将高度重视“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加强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扩大就业工作。力争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实现新的进展,在解决新增劳动力就业上达到新的突破。
在发展中解决问题
事实: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草案规定,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逐步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草案的目的是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注重解决促进就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草案力求从法律层面规定建立政府财政投入的保障机制,提出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并且明确了各级政府在促进就业中应该承担的责任。
记者:如何使就业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增长,避免出现高增长低就业?
林用三:我国经济增长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很明显:GDP总量从1978年的3645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82321亿元的同时,就业人数也由1978年的4.01亿人增加到了2005年的7.58亿人,增加了3.57亿人。我们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努力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经济增长是解决就业的根本出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提高就业质量,使人民群众通过就业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也是经济增长的重要目标之一。二者是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的关系。经济增长拉动就业与经济增长方式、产业结构因素等密切相关。在世界许多国家,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都出现过过分倚重发展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而就业没有随着经济增长而增长的情况,这值得我们高度关注。
记者:什么是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
林用三:就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草案的核心也是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劳动者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条件。能否充分就业不仅是经济发展的目标,而且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应该逐步建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模式。
一是要在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注重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容量。全面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第三产业和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在推动第三产业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中广开就业门路。二是注重人力资源的开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真正将人口优势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
记者: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涵义是什么?
林用三: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之一。充分就业,是指劳动力的充分利用,城乡劳动者应普遍得到教育培训和就业机会,失业率调控在社会可承受的水平,社会就业总量和结构更加均衡,就业环境更加完善,就业保障更加健全,就业质量更加良好。我们相信,随着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实施,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会如期实现。
记者:作为社会一员,如何提高就业能力?
林用三:要不断学习,掌握就业的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扩大就业选择余地。另外,也要转变就业观念,到基层去,到中西部地区去,那里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