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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做大县域财政“蛋糕”,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文章来源:新华网    添加人:hnxxzx    添加时间:2007年6月8日 08:46
     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右玉县县长陈小洪日前对记者表示,今年他将不再为财政发工资的问题而焦虑了。因为,从今年起,山西省全面调整、规范省市县财政体制,采取了为县级财政“蛋糕多留一块,激励放大一些”的政策。并在35个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实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山西省的做法引起了财政部等有关部委的重视。
      无论是新农村建设还是构建和谐社会,县级财政都担负着重任。但长期以来,县级财政在事权、财权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步履维艰。山西省省长于幼军说,改革的目的是加强县级财力,鼓励县域积极培植财源,增强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解决影响县域和谐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和谐财政”促进“和谐发展”。
      “十五”期间,山西省逐年加大对基层的财政扶持,仅省对县级一般转移支付就达83.3亿元,年均递增60.3%。彻底解决了财政困难县欠发工资的突出问题,地方补贴也逐步兑现,各级财政用于农业、教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的投入也逐年增加。
      但是,现行财政体制的基本格局存在三个方面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县级多收不能多得。二是财权与事权不统一,县级承担责任逐步加大,财力与责任不匹配。三是市对县财政体制不规范,未按属地原则划分收入。
      此次山西省财政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用“五个一”来概括:
      “一减少”,即减少省市县税收收入共享范围。省市县共享税种由原来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6个减少为5个,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全部下放市县管理。
      “一降低”,即降低省财政分享收入的比例。省财政分享收入比例由原来的35%降低到30%,降低5个百分点。
      “一返还”,即建立增收返还机制,鼓励县级多收多得。对晋西北、太行山革命老区县“五税”收入每年超过省政府确定的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部分,省、市将分享部分的50%返还;其他县,省、市将分享部分的30%返还。
      “一改革”,即对35个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省对直管县的改革主要内容是“五到县二不变”。“五到县”,即预算编制、体制核定、预算下达、资金调度和决算批复均直接到县。“二不变”,即市对省直管县财政支持责任不变、其他财政管理工作不变。
      “一规范”,即规范市县财政体制。主要内容包括,实行彻底的税收收入属地管理,规范市级收入分享比例。市级分享收入比例不得超过15%,原体制下未参与县级税收收入分享的市,原则上仍不得参与县级收入的分享。市对县的各种财力性补助不得减少。特别是对省直管的35个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的补助水平,各市均不得低于2006年实际补助水平,而且要随着县级上划市级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
      据测算,因体制调整,2007年山西可增加县级财力8.6亿元,按照山西省“十一五”规划关于财政收入的安排和要求,初步匡算,“十一五”期间因体制调整可增加县级财力46.4亿元。新体制给基层财政带来的实惠呈现逐年增长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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