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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国企改革攻坚战·市场化债转股:资本择优配对
文章来源:河南区域合作    添加人:hnqyjjyj    添加时间:2017年4月19日 09:14

 债转股是去杠杆的重要途径之一。“市场化”的内涵是,自主选择,政府不搞“拉郎配”、不兜底。为加快推进我省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河南省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推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重点推进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工作,支持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结合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目标企业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此次债转股特别强调的是“市场化债转股”,不能简单变成一些国企的“免费午餐”或者脱困捷径。

        根据《方案》,我省市场化债转股的“负面清单”是“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助长过剩产能扩张的企业,要严禁它们实施债转股。再对照“正面清单”——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要鼓励它们开展债转股。“清单”讲得明明白白:有望市场化债转股的企业不可能基本面太差。今年1月,中国建设银行与省政府国资委、安钢集团、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平煤神马集团签订了首批市场化债转股合作协议,总额达350亿元。其中,安钢集团项目是设立安钢集团产业转型基金,目标投资金额约100亿元,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等有息负债、项目建设等;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项目是设立河南能源转型发展基金,基金规模为125亿元,以“股+债”的方式投资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及其子公司,用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及其子公司永煤控股偿还有息负债;平煤神马集团项目设立平煤神马集团转型发展基金,基金规模为125亿元,以“股+债”的方式投资到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主要用于股权投资、项目建设及归还银行贷款等有息负债。吸取上一轮债转股的教训,不让“高负债—债转股—重新大幅举债”的恶性循环重演。

       《方案》强调,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债转股所需资金由实施机构充分利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筹集,鼓励实施机构依法依规面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特别是可用于股本投资的资金,包括各类受托管理的资金。

为帮助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早日摆脱困境,我省相关部门在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将强化各项政策支持。例如,省发改委、省工商局将加快对相关基金设立的政策支持,开辟“绿色”通道,在5个工作日内分别完成基金登记和基金注册;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河南银监局对与省属国有企业开展债转股合作的相关金融机构给予适当奖励;省财政厅对债转股业务办理的资产评估、审批、登记等环节减免相关政府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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