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添加人:hnxxzxzcz 添加时间:2007年9月24日 09:41
近年来,安徽省铜陵市着力解决群众困难,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9月1日是中小学开学的日子,铜陵市10万中小学生在这一天收到了一个大“礼包”:铜陵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开始接受在校中小学生参保,每年缴纳30元,就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报销额度。随着少儿医保问题的解决,医保网最后一块“漏洞”被补上,铜陵市实现了全民医保。
近年来,铜陵市在养老、医疗、失业三大基本保险的基础上,又建立起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还陆续出台了一些新的医保制度: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法、失业人员住院医疗保险办法、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办法。这些医保制度的实施,使得铜陵市城镇各层次人群的医疗均有“保”可依。
在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同时,铜陵市努力探索城乡医疗保险有效对接机制,让广大农民也能参加低保。2003年,铜陵县被列为国家首批10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目前,铜陵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已达30万人,占农业总人口的91.35%。3年多来,铜陵共有22743人领取住院补偿金2073.99万元;164527人在家庭门诊账户报销207.21万元。
按照“依托城市、覆盖农村”的思路,铜陵市在全市实施城乡低保制度,低保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发展轨道。在城镇,从2004年起,铜陵市按照“应保尽保、特困重保、阳光施保、超标退保”的要求,重点推行“分类施保”。城市低保人数由开始的1200人发展到目前的3.8万人,低保标准由原先的120元提高到现在的226元,月补差标准达到116.06元。在农村,铜陵市2000年就在市辖三区试行低保制度,2005年底实现农村低保全覆盖。目前,全市农村年人均收入在1200元以下的1万多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2006年,铜陵市投入1200多万元对全市农村敬老院实施标准化改造,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35%以上。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平均每人每年3200元,达到当地农民一般生活水平。
为失地农民提供养老保障,是铜陵实施的又一项惠民举措。2005年7月,铜陵市正式实施《铜陵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为失地农民发放基本养老保障金。基本养老保障金由养老补贴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铜陵市已分三批为1990年至今条件具备的失地农民发放了养老金。目前,铜陵市共有参保失地农民16089人,其中2871人按月领取养老保障金,全市已累计发放养老保障金45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