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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步入一个新时期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添加人:hnxxzxzcz    添加时间:2008年1月25日 11:18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加快现代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统筹区域发展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了实施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明确了健全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扶持机制的四大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党的十七大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总体目标、发展思路和重点任务更加清晰,政策体系和具体措施更趋完善,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步入了一个新时期。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做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和安排。
    扎实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强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开工了一批重点工程。青藏铁路、西气东输及一批大型水利枢纽工程相继建成,交通、通讯、电力、饮水等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重点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取得新的进展。推进社会事业发展,西部教育“两基”人口覆盖率明显提高。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国务院批准成都、重庆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研究制定了西部若干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出台。国务院批复了《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
    加快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2003年10月,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出台多项针对性强、推动力大的政策措施,着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扩大对外开放、调整产业结构、建立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治理采煤沉陷区、发展装备制造业和现代农业。开工建设红沿河核电站、哈大高速客运专线等重大项目。加快阜新等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稳步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国务院批复了《东北地区振兴规划》。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2006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确定中部六省26个城市比照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243个县(市、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并积极研究“两个比照”政策的实施意见。支持中部地区建设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各部门积极制定实施支持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措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于2007年4月挂牌运转。
    继续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鼓励东部地区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在确定上海浦东新区开展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制定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确定天津滨海新区作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新区域。组织开展并初步完成了京津冀都市圈和长三角地区两个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支持东部地区发展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循环经济。
    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的支持力度。近年来国家先后制定了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取消农业税、支持社会事业发展、退耕还林还草、推进整村扶贫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国家安排以工代赈投资在贫困地区建设了一大批农田水利等小型基础设施,安排国债推进易地扶贫试点。
    努力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不断增强市场机制对区域间要素流动的引导作用。鼓励和推动各地区成立了一大批区域合作组织,开展多领域、多层面的紧密合作。进一步推动发达地区加大对口支援欠发达地区的力度,促进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的优势资源输出。不断增加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规模,政策扶持不断增强。
    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不断健全推进城镇化的体制机制,逐步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机制障碍,逐步推进了就业、户籍、财税、征地、公共服务等与城镇化健康发展相关的制度,引导人口合理有序城镇化。把城市群确立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加强城市群、产业带规划编制,引导形成合理的城镇化空间格局。加强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高了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通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国区域发展呈现出增长较快、布局改善、结构优化、协调性增强的良好态势,区域协调发展成效显著。
    这位负责人强调,下一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的重点任务,是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的精神,加快推进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推动形成东中西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基本公共服务趋向均等化的区域发展格局。
    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组织实施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在建重点基础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十一五”规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再新开工一批重点项目。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石漠化荒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抓紧制定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相关后续政策。加快促进重点经济带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集约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着力改善和加强西部地区公共服务。全面落实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组织实施东北地区振兴规划。进一步巩固东北地区作为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的重要地位。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东北地区传统优势产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推动沿海沿边开放和图们江流域国际合作。继续做好经济转型试点工作。加大棚户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治理的支持力度。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实施重点流域环境治理和黑土地整治,加大东北西部荒漠化治理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组织编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细化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各项政策措施,尽快出台和落实好中部地区“两个比照”政策的实施意见。继续加强对中部地区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煤炭、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等优势产业,支持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积极发展高技术产业,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加快中部地区改革开放。加大巢湖、淮河、丹江口等重点流域治理力度,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出台实施京津冀都市圈和长三角地区区域规划。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加强自主创新,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东部经济国际竞争力。推进改革创新,继续发挥经济特区的带动作用,协调推进上海浦东新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组织落实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发挥重点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率先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发展海洋经济,促进海陆统筹发展。
    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的支持。在有条件开发的地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优势资源。在生态环境恶劣的地方,继续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稳步推进生态移民搬迁。努力提高人口素质。加强欠发达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一般性和专项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农村扶贫标准。继续做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工作。
    加快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积极做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的基础工作。积极研究与主体功能区相配套的财税、投资、产业、土地、金融和人口政策。
    加强区域规划的编制实施。总结区域规划编制试点的经验,推进成渝经济区等跨省区重点区域的规划编制工作,鼓励支持地方根据需要组织编制重点都市圈、城市群和经济密集区的区域规划。
    建立健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机制。
    健全市场机制,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打破行政界限和市场分割,继续完善资金、技术、人力等要素自由流动的机制,合理引导国内外投资和产业布局。健全合作机制,广泛运用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区域间重大事项的协商与沟通,广泛动员企业、中介组织参与和推动区域合作。健全互助机制,鼓励发达地区加大力度带动帮助欠发达地区发展,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健全扶持机制,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的扶持,重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继续稳妥推进城镇化。按照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要求,落实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突出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推进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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