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为电网建设开通“绿色通道”
文章来源:辽宁省电力公司 添加人:hnxxzxzcz 添加时间:2008年4月16日 11:08
4月13日,记者在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了解到,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专门下发文件,将电网规划纳入到各级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电网规划与其他规划的有效衔接和同步实施,确保全省“十一五”电网发展规划建设目标如期实现。今年辽宁公司将投资100亿元是历年来电网建设投资最大的一年,仅4-5月份拟开工500千伏项目2个,220千伏项目9个,66千伏项目10个,线路622.9公里,变电容量502万千伏安,首先这些重点电网建设工程将在“绿色通道”上向前推进。
辽宁公司在以往的电网建设中遇到诸多困难,尤其是电网建设征地问题需要政府帮助解决,辽宁公司总经理燕福龙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专门就“电网发展列为国民经济整体规划”提出了重要建议。在辽宁,他多次主持召开会议,要求辽宁省公司各单位依靠政府支持,增强规划的执行效果。这一建议得到政府的重视并采纳。
为了确保电网建设顺利推进,辽宁省政府成立了以刘国强副省长为组长的辽宁省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解决电网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各供电公司与当地政府也相继成立了电网规划和建设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牵头,组织召开电网规划和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协调部署相关工作。
在辽宁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辽宁公司全力推进电网规划纳入各级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辽宁省基础设施重点工程统一协调管理。
为确保电网项目规划建设与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建设相协调,并实现适当超前,辽宁公司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后,与省市规划主管部门探讨协商,以沈阳和大连两个供电公司为试点,摸索出成功且实用的经验。即由供电公司与当地规划主管部门、规划设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同协商,将规划拟建的变电站和线路走廊标落在1/500、1/1000、1/2000城市规划详图上,再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确认,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形成图集和法规文件,进行有效控制。这样,即可使规划拟建的变电站和线路走廊与城市发展相协调,又可在双方规划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和冲突时,及时沟通和调整。
与此同时,辽宁省公司还及时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的有力契机,积极与政府领导和规划部门沟通和协商,努力推进电网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政府有关部门也为电网建设“开绿灯”、建“绿色通道”,加快项目的核准和审批进程。他们本着“规范标准、简化程序、依法核准、做好服务”的原则,加快电网工程前期工作进度,优先办理相关手续。其中,省国土资源厅对城区内的66千伏变电所工程用地,按照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对输电线路走廊占地不办理征地手续,只对输电线路杆、塔基用地作一次性经济补偿;电网建设项目办理用地预审时,对变电站用地进行预审,对输电线路走廊(包括杆、塔基)用地不办理用地预审等相关手续。
同时,辽宁省政府要求相关单位抓紧制定辽宁省电网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办法,统一规范电网建设涉及的征地及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妥善解决好电网建设征地动迁中的矛盾。
据了解,辽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即将出台,这又将为加速辽宁电网建设和辽宁经济的迅猛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