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骆驼坳镇河铺村程志平家2005年建沼气池,现在养了两头母猪、一头肥猪、一头牛、100多只鸡。他算了笔账:粪肥入池发酵产生沼气用于炊事,年节约燃料费600元,沼渣和沼液替代化肥,年节支1000元,直接经济效益达1600元。
省农村能源办昨公布,农村能源建设30年,我省已有206万农户用上了沼气,直接保护林地52万公顷,农民年节约燃料支出5。5亿元,利用沼渣、沼液减少农业生产成本2。4亿元,农民每年人均增收节支20余元。
据介绍,我省农村发展户用沼气,始于上世纪50年代。为推广沼气应用,开国领袖毛泽东曾亲临武汉农村视察。
但因原有的技术、政策、服务等跟不上,历经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和七八十年代两次大发展和大的回落,到本世纪初,农村户用沼气仅50万户。
虽然推广屡遭挫折,但综合算账,沼气有诸多好处:省时、省力、省钱、卫生、环保,省委、省政府更加坚定了大力发展沼气的决心与信心。
1978年上半年,我省筹备设立沼气利用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次年,各地市及大部分县相继成立沼气办公室。1990年后,各沼气办公室更名为农村能源办公室。
2000年后,户用沼气技术基本成熟,连续两年使用率保持在70%以上。
2003年起,国家财政加大扶持力度,每口沼气池给农户的补贴,由原有的数十元增加到800元至1000元。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连续多年将发展沼气列为十大惠民实事之一,并于2006年起,每年财政列支2。5亿元用于补贴农户。
技术加政策的双重拉动,近年来我省户用沼气推进速度持续保持全国第一,自2006年起,连续两年新增40万户。
目前,省农村能源办正着手研究开发联户沼气和秸秆沼气,以适应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的现实。
按规划,到“十一五”末,我省农村户用沼气将达300万户,普及率达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