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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渤海金融应突破区域限制
文章来源:中财网    添加人:hnxxzxzcz    添加时间:2008年10月13日 16:48
  以"合作与创新"为主题的第四届环渤海金融论坛日前在京举行。与会的众多央行官员表示,要积极支持商业银行特别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跨行政区域设立分支机构、跨行政区开展业务活动,充分发挥金融在调节和引导区域内资金流动、合理配置,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要在有关金融政策方面给予扶持和优惠。
  人民银行副行长马德伦以及北京、天津、山东等省市的金融学会会长齐聚环渤海金融合作论坛。
  马德伦在致辞中强调,环渤海区域的金融业应该在现有基础上,适应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总结经验,加强规划,进一步夯实区域金融合作的制度和组织基础,拓宽合作领域,完善合作模式,健全合作协调机制,推进区域金融合作。
  与会官员们也纷纷提出建议,表示将在增设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区域内的金融机构跨区经营、统一区域产权交易市场、统一区域内的信息披露制度、协同差别性金融调控等方面,寻求实质进展。官员们还认为,环渤海区域金融合作要谋求一体化经济发展,还可以设立环渤海开发银行,扩充环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整合辖区地方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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