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下放“一出一进”核准权
文章来源:中财网 添加人:hnxxzxzcz 添加时间:2009年3月17日 11:40
5月1日后,大部分境外投资核准权限将交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商务部仅保留对少数重大境外投资的核准权限。就在上周,商务部还下放了部分外资项目审批权。业内人士表示,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一出一进"审批权的放开,将进一步扩大对外投资和吸引外资,是振兴当前经济的重要举措。
昨日,商务部发布《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商务部仅保留对少数重大、敏感的境外投资的核准权限,包括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在与我国未建交国家的境外投资、涉及多国利益的境外投资等,1000万-1亿美元的境外投资、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及需在国内招商的境外投资,只需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其他情况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报商务部核准,地方企业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
"以2008年核准申请件数估算,将有85%左右的境外投资核准事项今后将交由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除下放核准权外,《办法》还简化了核准程序,绝大部分境外投资企业只需递交一张申请表,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姚坚表示,对外投资带动了国内设备及原材料出口,也拉动了国内就业。在贸易顺差较大的情况下,扩大对外投资,还有利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走出去'将是我们下一阶段对外合作工作的重点,也是振兴当前经济的一个重要举措。"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主任白明表示,如今国际市场泡沫被大量挤压,对外投资机会显现。"我们一直倡导'走出去',但前几年国际市场泡沫很多,'走出去'的成本很高,将风险要素提出,企业未必盈利。"
上周,商务部还对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外国投资者投资注册资本1亿美元及以下投资性公司,不必再报商务部批准,只需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而在此前,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程序较复杂,经过地方商务部门审核后,还须报商务部层层讨论并批准。白明说,"一出一进"的审批权下放,让企业能够在最短的时间、最便利的环境中得到服务,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外国企业"走进来",形成中外优势互补。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进一步扩大对外投资和引进外资,对促进经济增长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