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政府网站获悉,“十二五”期间,河南省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土地整治、节约集约及监督管理入手,进一步完善工作布局,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加快利用方式转变,突出“保发展、保红线”主题,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资源支撑。
农村土地整治先行,统筹城乡土地利用
河南省耕地总体质量不高,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较为粗放,进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有效途径。在进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过程中,河南省统筹规划,统筹安排农用地整治、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城镇化发展、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原则和任务,优化村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同时,调动各方资源,充分整合资金,以土地专项资金为主,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到土地整治项目及整体搬迁和改造的农村新型社区,发挥资金综合效益。此外,联合各部门,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协同推进。在成规模的基本农田范围内特别是粮食主产区,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农用地整治,建设一批成规模的土地整理项目区;因地制宜、稳妥推进村庄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提高农村节约用地水平。同时,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财产处置权,河南省还充分保障各方权益,在运作模式、规模经营、旧房改造、新居建设、非农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多种选择,严禁以行政命令方式强行推进,违背民意大拆大建。
节约集约用地,提升土地使用效益
针对节约集约用地,河南省从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创新方式上想办法,从根本上破解用地难题。严控增量即从科学确定城市定位、功能目标和发展规模出发。进一步完善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合理确定建设项目供地数量,核减不合理用地。盘活存量就是要加大省辖市、县(市)建成区内棚户区、旧住宅小区和传统商业区的改造力度。逐步迁出污染严重、干扰居民生活的工业企业或仓储用地,以及符合产业政策但不宜在城市市区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其原有用地按照城市规划重新安排使用。清理处置闲置建设用地,对闲置满两年的坚决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
此外,创新方式就是要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合理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鼓励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区、城中村改造适当提高建筑高度和容积率。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节地技术,对适合多层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必须建设使用多层标准厂房。
强化监督管理,依法保障用地需求
近年来,河南省严格土地监管,从机制建设入手,及时纠正和预防已经出现或者有可能出现的倾向性问题,促进依法依规用地。一是强化责任。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节约集约用地情况、依法依规用地情况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协同配合。二是指标调控。集中用好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综合考虑耕地保护、土地整治、节约集约用地、依法依规用地等因素,科学分解、切块下达各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进一步强化计划指标分配激励约束作用。三是严格监管。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对全省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等进行全覆盖综合监测。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健全土地联合执法机制,切实解决案件查处难、移交难、执行难等问题。四是确保稳定。在实施征地、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或旧城改造拆迁前,对所涉及项目进行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凡是群众满意率低、可能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项目,一律停止或暂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