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抽查郑州等10市地税部门管辖的50家房地产企业,发现地税部门为完成当年税收任务,存在人为调节税款入库进度问题,延缓、应征未征或提前征收税款17036.07万元。其中,延缓和应征未征税款13625.77万元,提前征收3410.3万元。
由于地下室和车库土地增值税税率和非普通住宅、商业项目土地增值税税率执行不统一,造成房地产企业少缴土地增值税2527.16万元。
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有关税务机关已与相关企业及时进行了清算,未及时征收和少缴的税款已经全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