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结合,让经济适用住房成为“阳光房”
如何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让经济适用住房真正成为“阳光房”?在今年年初的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指出,要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住房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察,以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大局、联系群众、拓展领域的重点抓手,认真实施,切实抓出成效,取信于民。
郑州市纪委尝试运用“调”“查”结合的专项治理思路,于近期查办了经济适用房领域的系列腐败案件。“调”就是继续深入调研,对暴露出的问题深挖细研;“查”就是查办案件,严肃惩处经济适用房建设、分配中以权谋私的腐败分子。今年3月至6月,郑州市纪委成功查办了原二七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曲某,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中心原副主任林某受贿案等经济适用房领域系列腐败案件。该案涉案金额1.1亿元,处分党员干部14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维护了经济适用房领域的公平正义。
查办这起系列腐败案件的过程中,调查组创新方式,拓展案源,并积极借助互联网捕捉案件线索;协同出击,使一条单一的线索扩展为一张网络,案件得以迅速推进;注重办案综合效果的最大化,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目前这起系列腐败案件中的受贿所得、非法所得均被依法追回,上缴国库5200余万元。
以大作为维护大发展,保障大民生
我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经济适用房背后的腐败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积极为中原经济区建设保驾护航,以大作为维护大发展,保障大民生。8月10日,省政府纠风办、省住建厅联合召开查处经济适用房中的违规违法问题座谈会,向社会和新闻媒体通报在郑州、开封、洛阳、新乡等地保障性住房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据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李保国介绍,全省将对弄虚作假骗取保障性住房或补贴的,从事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有关人员在分配保障性住房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的,公职人员在分配管理使用保障性住房过程中审查资格不严等失职渎职的等10种行为严查不贷。
最近一段时间,尹晋华又先后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作出3次批示,要求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监督检查力度,查处保障性住房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确实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这项民生工程办好;并在多个场合的讲话中强调,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包括保障性住房分配在内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纠建并举、维护民利,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