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是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2007年11月,我省林改工作全面启动。
从本月开始,省林业厅将抽调林改、林业勘察、纪检监察等有关人员,分成10组,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全省153个有林改任务的县(市、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指标包括集体林地均分到户率、林权证发放率、村民满意率等八项内容,只有全部符合要求,方能通过验收。
“这就意味着,村民满意率达不到95%以上的县(市、区),将无法通过林改确权发证验收。”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村民满意率调查将以村为单位,随机抽取20户进行,调查内容包括:村民是否了解国家的林改政策、村(组)的林改方案是否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民对林地边界是否清楚、县政府是否给发放林权证以及村民对林改工作的综合评价等内容。
据悉,截至2011年8月23日,全省已完成集体林地确权面积6594.68万亩,占林改面积6788万亩的97%,林权办证率95.63%,办证工作全部完成的县(市、区)达95个。8月29日至9月1日,省林业厅已对桐柏县的林改工作进行了模拟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