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我省“十一五”污染减排工作受到国务院表彰,河南省人民政府成为8个受表彰单位之一。
省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主体,为表扬先进,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决定,对“十一五”期间减排工作成绩突出的河南、山东、江苏、广东、浙江、辽宁、上海、陕西等8省(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值得一提的是,河南省提前一年完成了“十一五”减排任务。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积极探索不以牺牲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科学发展之路,充分利用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十一五”期间,河南省加大了资金投入,重点推进减排工程建设。2007年底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形成污水处理能力611万吨/日,在全国起到了示范作用。2008年底前所有燃煤机组配套建设脱硫设施,形成二氧化硫削减能力93万吨。持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对重点流域、区域、行业企业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有效削减了排放总量,为经济发展腾出了环境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