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各方责任 共促食品安全
11月4日至5日,国务院食品安全第四督查组对我省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工作督查。在认真听取了省政府工作汇报,查阅了河南省和焦作市、沁阳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有关档案资料,跟有关方面代表进行了座谈,并抽查暗访了15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之后,督查组于5日下午向省政府作了意见反馈。
督查组认为,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将食品安全列入民生的“十大实事”来抓,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显著进展。省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认真部署落实2011年重点工作,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食品安全监管法规制度得到逐步建立完善。同时,督查组发现,一些企业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些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有的执法文书需要进一步规范化等等。为此,督查组建议我省强化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和不足,针对薄弱环节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切实落实政府宏观指导、部门依法监管、行业组织自律、社会各界监督等各方责任,共促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食安办主任朱长青代表省政府表示,虚心接受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河南省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整改力度,加强调查研究,努力开创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记者 郭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