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艰苦地区就业政府帮还助学贷款
今后,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的,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合格者,政府可帮忙还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6000元。
昨日,记者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省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从2011年起,凡我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及以上,且服务期间,每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级者可申请助学贷款代偿。(记者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