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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综述:儿童乘车优惠 政策法规“捋”顺才能更便民
文章来源:华龙网(重庆)    添加人:hnqyjjyj    添加时间:2011年11月28日 09:27

      华龙网11月27日9时讯 (首席记者 王森) 本周(11月21日—11月25日),华龙网《阳光重庆》栏目共接到42件网友咨询、投诉。其中38个问题得到相关部门回复,6个问题由栏目发布并转到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网友反映“北碚天府镇水源被破坏,村民求解决”问题,栏目已于9月28日转办,至今未收到回复,北碚区也被系统统计为0分。

     上周,《阳光重庆》栏目推出第二期“阳光舆情”,关注儿童不免票问题;农民工老杨在南岸后堡农贸市场工地做木工,工程完工近一年拿不到工钱;市民反映园博园内外“山寨”纪念品横行,工商部门立即查处。这些网友关心的事情,栏目均作了报道。

     政策法规“捋”顺才能更便民

      儿童乘车实行免票或半票优惠,这样做可以减轻父母一些经济负担,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政策,相关部门也制定了规章制度来保障落实。但现实情况却是,在一些地方,抱在手中的婴儿也要买全票。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原来,根据交通部门规定,身高在1.2米以下的儿童,乘车应享受免票;但根据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车上多一个人就是超员,虽然是免票儿童,一旦出了事故,仍然是一个自然人,并不能免除运输部门和监管部门责任。这样一来,小孩是否免票问题,各有各规定,各有各道理,两部门政策法规发生了“撞车”。

      既然有关部门出台了优惠政策,又各自出台了规章制度保障其实施。那么,当两部门政策法规在实际操作中发生“撞车”时,是不是该有“交警”部门出来处理“事故”呢?是否应该对“撞车”政策法规进行适当调整呢?

      看来,要彻底解决儿童乘车免票的矛盾,首先需要有关部门把政策法规“捋”顺一下,其次要有交警站出来处理“事故”。我们希望相关部门早日捋顺政策法规,让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公共服务既便民又人性化。

      民工工资发放应建立保障机制

     近年来,各地多次出现工程建成后仍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阳光重庆栏目也曾多次报道此事。上周,民工老杨在南岸后堡农贸市场工地做木工,工程结束近一年还未拿到工钱,经报道后,工程方承诺将立即支付民工工资。

      纵览这些拖欠民工工资事件,有一个共同特点:并非工程方无钱支付,而是以各种理由拖欠,待媒体曝光后,立即就进行了支付。为此,政府是否可考虑建立民工工资发放保障机制,以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具体来说,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就硬性规定:施工单位必须从工程项目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进入专门账户,作为农民工的预备工资,农民工按约定时间到银行领取,减小了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携款出逃的可能,从源头杜绝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其次,增设“拖欠工资罪”,对拖欠工资的雇主纳入黑名单,今后不得承包重大工程建设,而严重拖欠者予以刑事惩罚;再次,各地为农民工建立“维权绿色通道”,人民法院要依法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及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只有建立并完善切实可行的保障制度,才能真正保证民工做了工程后顺利拿到工资,民工的合法权益也才能真正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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