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解读: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近年来,我市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基本规范,对确保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和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仍存在市场竞争不够规范、企业诚信不足、勘察数据和文件造假、未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后续建设环节的顺利进行,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投资效益和使用安全,因此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对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单位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或者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上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工程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设备及建筑构配件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其主管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