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将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标准,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参合农民在乡、县、市、省级医院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分别提高到90%、80%、70%和65%,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到7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不低于6万元;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
在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方面,我省将对住院一次性花费超过6万元、10万元的新农合患者,分别统一按80%、90%的比例给予补偿,还将把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透析等治疗纳入重大疾病保障。
(记者 杨凌 通讯员 王怀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