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全省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郑州召开。
根据中央和省委对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全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县级市6月底前、其他县9月底前,要实现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
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是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城市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增进民生福祉的现实需要。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突出工作重点,规范设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机构,稳步实施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切实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压实责任,加强协同配合,严格考核问责,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