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经迈进老龄化社会,“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成为双重挑战。根据全国老龄办公布的数据,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41亿人,占总人口的17.3%。预计到2050年前后,老年人口占比将达34.9%。同时,中国的社保系统本身并不完善,据世界银行测算,中国的养老金缺口约在8万亿至10万亿元人民币,国内各类机构给出的数据大多在万亿元以上。考虑到社会保障能力的缺陷,从现在起到2030年或2050年,社保欠账可能达到非常严重的程度。此外,中国还未对养老做出充分的准备。面对养老这一全球难题,尽早给出这一问题的中国方案显得尤为必要。
从养老地点上划分,现在常见的养老模式有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海外养老四种。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卫学院院长刘远立日前表示,“未来中国老人90%是居家养老,7%是社区养老,3%是机构养老,中国式养老模式是90+7+3。”9073计划第一次明确提出是在2007年《上海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之后被全国广泛引用,成为国家确认的以居家养老为主、以社区养老为辅、以机构养老作为补充的发展战略。近日,中国卫健委也强调中国养老主要依靠社区和家庭。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在5月1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从我们国家的国情来看,机构护理不是主要方向,将来老人照护的主体和主要模式应该是社区和家庭。他表示,国家卫健委正在制定关于老年照护评估的标准,对全国现在有2.4亿60岁的老年人进行评估,对健康老人、有慢性病的老人、有失能和半失能的老人进行不同安排。通过评估决定这些老人是要进行机构护理,还是社区护理,还是家庭护理,不同方式支付的渠道不一样。
安邦咨询(ANBOUND)的研究团队要指出的是,中国政府对中国养老模式的确定,实际上是把养老的主要责任,“确立”给了家庭和社区。过去几十年在计划生育时代所做的“只生一个好,政府来养老”的变相承诺,已经不再管用,因为目前对于扑面而来的老龄化大潮,中国的各级政府实在是没有做好准备。在传统模式下,居家养老当然能够撑得过去,但在目前的人口年龄构成和家庭结构下,相当一批老龄人口居家养老的质量可能会比较差。因此,国内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寻求养老模式创新,就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我们注意到,长三角地区近日提出合力共建“养老联盟”,应对老年人口的迅速扩张。这种从较大的区域层面来看待和解决养老问题的的尝试,在国内还很少见。
5月11日,首届“长三角民政论坛”在上海举办,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的民政部门决定全面实施战略合作,通过联动公共政策、衔接发展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共享人力资源,将四省市的民政事业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根据论坛公布的数据,长三角老龄人口总规模快速扩张,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规模,从2010年的3253.45万人快速扩张至2015年的3976.14万人。长三角地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形势严峻,必须统筹协作,综合应对。论坛上,沪苏浙皖民政部门发表了有关“推进长三角区域养老合作与发展”的上海共识,明确四省市将本着“资源互补、市场共享、务实合作、协同发展”的原则,合作推进“一体化战略下长三角区域的社会养老服务业”,实现高品质养老服务的共享发展。
四地的思路和共识有四个方面值得借鉴:第一,统一标准。四省市民政部门将统一统计口径,共建养老服务领域统计制度,还将强化相互认证,“一地认证,三地认可”,探索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服务和管理标准,老年照护需求评估标准和评估结果,养老护理员从业资格的互认互通。四省市还将公平放开养老市场。第二,共享信息。四省市民政部门将深化“养老顾问”,构建区域养老信息咨询、信息发布及行业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养老信息互通,推进区域内老年人异地养老“前台畅通无阻、后台加速对接联通”。第三,共享资源。四省市民政部门还将深入开发养老护理人力资源。研究建立长三角区域共认的护理员资质评价制度,强化专业培训,推动区域内各地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第四,政策联动。为便利异地养老,四省市民政部门将以推动异地结算为目标,研究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机制。此外,四省市还将建立养老诚信系统和失信登记制度,建立异地处罚及时通报机制。
整体来看,长三角地区打算建立的“养老一体化”区域协作机制,能够有效地整合区域内的资源,来实现区域内的养老资源流动和配置。这比仅仅限定在单一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模式更加有效。从可行性上来说,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差不大、区域之间的交通也很便捷,相关政策的落实预计会相对顺利。上述共识对于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虽然这些共识目前还只在发展思路和政策阶段,具体效果还要等政策的落地,但不失为一种创新的思路,值得国内其他区域参考借鉴。
最终分析结论:在中国老龄化加速的背景下,通过整合区域资源、增强区域合作的方式来解决养老问题,很有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