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已完成,共向全市677212名缴存职工发放4.95亿元利息,同比增长11.01%,人均结息731.54元,同比增长12.33%。本次派发利息直接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
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是指按国家规定的结息方法和计息利率,每年度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算利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计息周期为上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结息后本息将自动转存,全部归个人所有,且免征个人所得税,无须职工办理相关手续。
——如何查询个人结息金额?
缴存职工可通过登陆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服务、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等方式,查询本次计息到账及个人账户余额情况。
此外,广大缴存职工可登录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积金网厅,完成个人用户注册,再通过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选择消息订阅。订阅成功后,广大职工可享受公积金账户变动提醒(缴存、提取)和贷款账户变动提醒(还款、逾期)等服务。
责任编辑:郭栩汝 路娇